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 114 年 5 月 6 日嘉基綸字第 1140000007 號函辦理。 二、該會訂於 114 年 5 月 13 日起至 6 月 13 日止受理申請。 三、為保障教練及學生權益,務必周知符合資格人員申請。 四、檢附申請辦法及表件,相關問題請洽該基金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