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主管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成效力評估計畫」及本府人事處 114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精進會議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賡續推動本府員工協助方案,本府具體訂定年度實施方案內容,作為各機關齊力推動員工協助方案並系統性提供員工協助服務措施之依據。
三、另為精進本府及所屬機關 EAP 承辦人員、關懷員及人事主管專業知能,請上開人員於 11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本府員工協助方案數位課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