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4 條規定辦理。
二、請各校參酌旨案計畫,妥善規劃校內教師研習課程以落實增能,並利用親師集會活動等場合進行宣導。
三、本局預計辦理全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工)CRC 實體研習及線上研習,學校同仁可擇一參加,實體研習後續將公告請學校派員報名參加,另線上研習業於 111 年 4 月 6 日本局公告 195258 號(諒達)。
四、本年度計畫供學校參閱與檢視執行狀況,以做為學校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推動之參考,預計 111 年 8 月調查各校執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