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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115年2月12日第278180號公告,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擬於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行政規劃及雙語教育等相關業務訊息
一、請有意願參加徵選之教師,務必先取得單位主管及校長同意。
二、甄選內容: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5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意願者請於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該署承辦人信箱,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承辦人:林珮群,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02)7736-7488。
四、簡歷表及教育部來函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