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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童軍會113年11月8日南市童字第1130000079號函辦理。
二、 請檢附112 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以分數列等)正本備審,以利童軍節慶祝大會公開頒發,送審資料恕不退 還。
三、 以上被推薦人員必須辦妥112 年度、113年度三項登記,並於 113 年 11 月 29 日前擲送本會,逾期恕不受理。
四、 相關資訊已置於網站 https://ppt.cc/fCL3hx 逕至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