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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74433 號函及本局 110 年 6 月 18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747100 號函(諒達)續辦。
二、經教育部評估孩童家庭恐有旨揭發放作業資訊設備缺乏、居住偏遠地區領取不便等情事,學校於停課期間所提供學生線上學習之資訊設備,亦請協助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可利用該資訊設備,上網辦理旨揭補貼申請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