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本校人事管理員自 3 月 2 日以後原則上於每星期二全日、星期五上午在本校,此案如有意願送件者,請於 3 月 3 日(星期二)15:30 以前檢齊相關文件送達人事管理員,如有困難,亦請於 3 月 3 日(星期二)16:00 以前聯繫人事管理員約好送件給人事管理員之時間。
二、申請人請於教育局公告之期限內完成請校長核章、送件至教育局 278065 號公告第一點地點(永華市政中心 3 樓南側會議室)......等程序
三、其餘請參閱教育局 278065 號公告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