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4 條規範應計入每月退休所得之社會保險年金計算方式一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30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49876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及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