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13-116 年機器人教育中程計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原則」、「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要點」辦理。
二、為拓展學生國際視野,增進與其他國家機器人教育交流與合作,學習機器人技術與應用,特訂定本計畫。
三、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師生。
2、以參與「FIRST (For Inspiration and Recogni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ampionship 國際賽」與「日本加賀 RoboRAVE 國際機器人競賽」者為限,可跨校參與,每校不限參與人數。
(二)實施期程: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止。
(三)申請方式:
1、採隨到隨審,請於出國前 2 週將核章實施計畫(如附件)正本送(寄)交至本局課程發展科林禹萱小姐,郵寄方式以郵戳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並請將核章後電子檔
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cava9394@tn.edu.tw)。
2、本局審核後另案核定經費,請務必依照實施計畫及人數參與,若屆時行程/實施對象有調整的情形,請務必通知本局承辦人林禹萱小姐(電話: 06-299-1111 分機 8727)。
(四)補助項目及原則:
1、補助項目:以交通費為限。
2、補助原則:
(1)本案補助亞洲(包含關島)地區每人補助新臺幣 5,000 元。
(2)亞洲以外之地區每人補助新臺幣 1 萬元。
(3)以學校為申請單位:每人每年以補助 1 次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