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 112 年 1 月 5 日文版字第 11230003301 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
三、旨揭要點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三類。
四、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3 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請於公告收件期間內,至上開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五、檢附上開函影本、旨揭補助作業要點、要點 Q&A 各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