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辦理目的:
(一)培訓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基本人力資源。
(二)協助受培訓之教師完成進階專業回饋人才之認證。
(三)協助受培訓之教師完成教學輔導教師之認證。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如下:研習合計 6 小時。
(一)進階實務探討回流研習: 111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建興國中,研習代號: 263711 。
(二)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回流研習: 111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佳里國小,研習代號: 263712 。
四、參加對象:
(一)有參與 109-110 學年度進階實體研習之教師。
(二)有參與 108-110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實體研習之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逕至本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系統報名。
六、參加本研習人員核與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學習護照登錄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