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法官學院110年6月11日官院教平字第1100000869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參加辦法,請參閱該會原函(如附件),如有旨揭研習相關疑義及未盡事宜,可電洽該單位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2-8866-4433分機621)。
三、檢送旨揭原函及研習日程表各1份供參。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