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9 月 10 日南市教政字第 1071015120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學校清廉形象,將市府「清廉勤政、傳承創新」之施政理念傳播至各角落,特規畫 107 年度中秋節廉政宣導活動,期能使同仁明瞭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立法精神、並宣導相關廉政法規,進而樹立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優良廉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