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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茞嘉 - 最新消息 | 2018-09-12 | 點閱數: 458

一、申請對象:指家境清寒者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二、申請程序:

(一)本助學金需經各校導師初審、推薦,依學生家境狀況填寫於申請表,並經校方承辦人統一彙整全校申請案,登打於申請清冊。

(二)申請表及清冊用印後郵寄至該公司複審,清冊電子檔(word檔)以電子郵件傳送(主旨請登打:申請創為助學金-校名)至承辦人林先生信箱(Greg_Lin@amtouch.com.tw)。

三、申請時間:因水災延至107928(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本助學金經核定後,該公司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承辦人知悉,並將捐助款項匯入學校教育儲蓄戶,專款專用予協助支付核定之學童費用,不得直接給予現金、匯入學生帳戶或轉為其他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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