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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1 月 3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150278 號函暨 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工作行事曆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於 109 年 11 月 18 日公告在下列網站:
(一)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https://adapt.set.edu.tw/ 。
(二)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 https://www.aide.edu.tw/ 。
(三)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http://www.nhes.edu.tw/ 。
三、請將簡章公告訊息轉知貴校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四、又 110 學年度適性輔導安置臺南區宣...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 109 年 11 月 0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91381339 號函核定辦理之。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 110 年 1 月 14 日(星期四)至 1 月 20 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 110 年 2 月 27 、 28 日(星期六、日)。
(二)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線上報名自 110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一)至 1 月 20 日(星期三)止,初選現場送件自 110 年 1 月 14 日(星期四)至 1 月 20 日(星期三)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觀看完整文章
一、報名時間: 110 年 1 月 14 日(星期四)至 1 月 20 日(星期三)
二、考試日期:初選 110 年 2 月 27-28 日(六、日)、複選 110 年 3 月 14 日(日)
三、報名地點:新東國中 3F 輔導處
四、電話: 06-632-2954#2401
五、以下兩點提醒考生:
(一)附件 3 :一般智能性向觀察推薦表,需核考生就讀學校導師、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執行秘書、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等章。
(二)請於報名現場向工作人員索取信封 2 個(寄送准考證、初選成績通知單),請於信封上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生姓名。
(三)附件 1(第 9 頁)與附件 2(第 10 頁)請分開單面列印。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 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
(二)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三、開缺名額將於 10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告於「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