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甄選類別: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四、名額:依報名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 1名,備取數名。
五、報名資格: 1.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有特教服務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六、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特教助理人
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
及家長聯繫等事宜」。星期一至四服務甲生,星期五服務乙生,依經費狀況調整。利用空餘時間
上網紀錄工作內容,時間隨幼生狀況調配。
七、任用期間:僱用時間 108年 9月 7 日至 12 月 30 日;並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
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原則上以鐘點費方
式支應,每小時以 150元計。俟市府核定做調整。
九、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 108年 9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2 時 00 分止。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 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等
親送本校幼兒園(送件資料恕不寄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三)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地址:臺南市下營區開化里 270號,
電話: 06-6892600 轉 502。聯絡人:幼兒園 王曉菁老師。
十、甄選事項:
(一)甄選日期: 108年 9 月 6 日(五) 10:00 。
(二)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
(三)審查資料:報名表、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含相關經歷、特教進
修研習等)。
十一、錄取公布: 108年 9月 6 日下午 2 點前,於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二、遴用:
(二)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週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
補。
(三)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三、注意事項:
(一)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二)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資格
(三)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十四、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