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113學年度一般及資訊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13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31104032號函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2名、資訊長期代理教師1名。
二、代理職缺:增置合理員額。
三、錄取名額:
(一)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正取2名,備取1名。
(二)資訊長期代理教師: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7月31日。(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及資訊代理教師。若錄取後,因未報到而產生缺額,則以正、備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七、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 國民小學資訊教師具資訊、網路管理專業知能、資訊融入教學能力者及英語或雙語教學能力者優先錄取。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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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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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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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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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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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3 年8 月14日(星期三)至113 年8月20 日(星期二)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hmp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
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1次報名時間 |
113 年8月14 日(星期三)至113 年8月20 日(星期二)上午9 時~下午4 時 (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
第2次報名時間 |
113 年8 月22 日(星期四)上午9 時~下午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3次報名時間 |
113 年8 月26 日(星期一)上午9 時~下午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4次報名時間 |
113 年8 月28 日(星期三)上午9 時~下午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5次報名時間 |
113 年8 月30 日(星期五)上午9 時~下午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林主任或洪老師,電話:3914141#810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A4大小3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甄試日期 |
1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 時(請於上午8 時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2次甄試日期 |
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 時(請於上午8 時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3次甄試日期 |
1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9 時(請於上午8 時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4次甄試日期 |
1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 時(請於上午8 時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5次甄試日期 |
113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9 時(請於上午8 時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分組教室。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範圍:自選領域學科或跨領域教學,請準備教案3份,另請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與教學檔案(40%):
(一)每人8分鐘。以推動雙語教育、英語教育與數位學習為主。
(二)本校為實驗小學,以人文與自然環教為特定教育理念,有沉浸式英語、資訊科技與自然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 (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將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2 時 |
第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2 時 |
第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2 時 |
第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2 時 |
第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2 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成績複查 |
1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
第2次成績複查 |
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
第3次成績複查 |
1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
第4次成績複查 |
1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
第5次成績複查 |
113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個人身分證件,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
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
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4時 |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4時 |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4時 |
第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4時 |
第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4時 |
四、錄取人員須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審查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4條、第15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