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8 月 5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5403962 號函辦理。
二、培養學生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正確認知及法治觀念。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短影片:https://youtube.com/shorts/lA4_98ZOf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