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113學年身心障礙特教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7月22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130837696A號函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身心障礙資源班長期代理教師 。
二、代理職缺:員額管控缺。
三、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1名。
四、聘期:實際起聘日至114年7月31日。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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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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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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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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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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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3年7月23日(星期二)至113年7月29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hmp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次、第 3 次、第 4 次、
第 5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 次報名時間 |
113年7月23日(星期二)至113年7月29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假日不受理) |
第 2 次報名時間 |
113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 次報名時間 |
113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 次報名時間 |
113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8月8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3914141轉81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 1 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一、日期:
第 1 次甄試日期 |
113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 次甄試日期 |
113年8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 次甄試日期 |
113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 次甄試日期 |
113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5 次甄試日期 |
113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電話:06-3914141轉811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自選領域學科或跨領域教學,請準備教案3份,另請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四)以融入學習策略教學設計為優先,教學模式請設定為至少3人小組進行。
二、口試與教學檔案(40%):
(一)每人8分鐘。以推動雙語教育、英語教育與數位學習為主。
(二)本校為實驗小學,以人文與自然環教為特定教育理念,有沉浸式英語、資訊與自然科技
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2時前 |
第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2時前 |
第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2時前 |
第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前 |
第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2時前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 次成績複查 |
113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
第 2 次成績複查 |
113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
第 3 次成績複查 |
113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
第 4 次成績複查 |
113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
第 5 次成績複查 |
113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4時 |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4時 |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4時 |
第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4時 |
第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4時 |
四、錄取人員須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
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