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 113 年 1 月 11 日( 111 )大觀字第 11301110033 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電話 02-29178770 分機 12 聯繫,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s://www.ta.org.tw/)洽詢。 三、 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檔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