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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09-13 | 點閱數: 186

臺南市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 111 學年度特教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育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級中等以校教師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729日公告編號200979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特教長期代理教師1位。

、代理職缺:本市調用缺。

三、錄取名額:各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111101日起至1120701日。

五、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4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5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1913日(星期二)至111919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s://www.hmp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第3次、第4次、

           5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1次報名時間

111914日(星期三)至111919日(星期上午9~下午4

(逾時恕不受理)

2次報名時間

111921日(星期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3次報名時間

111923日(星期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4次報名時間

111927日(星期二)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5次報名時間

111929日(星期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391414181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份,若報名特教長期代理教師,需檢附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五)教學檔案資料 1份( A4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甄試日期

111920日(星期二)上午9(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2甄試日期

111922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3甄試日期

111926日(星期一)上午9(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4甄試日期

111928日(星期三)上午9(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5甄試日期

111930日(星期五)上午9(請於上午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電話:06-3914141811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 特教長期代理教師範圍根據任教科目教材編寫活動設計(一式 5),針對特殊需求領域中的學習策略或社會技巧,設計教學簡案(含學生能力分析、教學目標,簡要教學流程),進行教學演示。學生年級和障礙類別請由應試者自行設定。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短鈴1次,第10分鐘響長鈴1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雙語教育、特殊教育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

   績給考生。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920日(星期二)下午2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922日(星期四)下午2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926日(星期一)下午2

4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928日(星期三)下午2

5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930日(星期五)下午2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1次成績複查

111920日(星期二)下午3

2次成績複查

111922日(星期四)下午3

3次成績複查

111926日(星期一)下午3

4次成績複查

111928日(星期三)下午3

5次成績複查

111930日(星期五)下午3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1甄選結果公告

111920日(星期二)下午4

2甄選結果公告

111922日(星期四)下午4

3甄選結果公告

111926日(星期一)下午4

4甄選結果公告

111928日(星期三)下午4

5甄選結果公告

111930日(星期五)下午4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1921日(星期三)上午 8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第 4次第 5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4條、第15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