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7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94449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工作內容,請學校配合持續宣導節約用水及平時預備旱災整備工作,以落實推動水資源環境教育工作。
三、 倘水情進入三級狀況,請依該計畫旱災災害應變標準作業流程啟動相關應變機制。
四、 檢附國教署來文及計畫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