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1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1605 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採「第一階段─初審」、「第二階段─複審及成果發表」二階段方式辦理,競賽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
1、國小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
3、本競賽為組隊報名參加,每組限 2 至 6 人,不受理個人組隊報名。指導教師及管理人員限任教於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課)教師或實習老師。每件作品指導教師最多 2 人,管理人員最多 1 人。報名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受理個別作品單獨報名。得跨校組隊,以報名學校為代表學校。
4、報名類別:分為「數學自然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兩類,如同時報名兩類均通過初審,而有複審發表時間撞期之情形,應由所屬學校代表於複審發表序抽籤當天
自行與其他學校協調妥處。
(二)初審:
1、報名: 113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由各校承辦人員至競賽報名網站(https://istudy.tn.edu.tw)統一報名。報名後各校參賽團隊始得上傳資料,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依限完成報名。
2、資料繳交: 113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電子檔以上傳時間為準。電子檔上傳與紙本資料郵寄均需於期限內完成,任一項資料須於 9 月 24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補件完成,若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有缺漏,交審查委員酌予扣分。
(1)電子檔上傳:由各參賽團隊隊長(第一作者)或 1 位指導老師/承辦人至競賽報名網站(https://istudy.tn.edu.tw)登入並上傳。
(2)紙本資料寄送:請以學校為單位,由各校承辦人員統一郵寄至承辦學校(國小組為建興國中,國中組為永福國小),以郵戳為憑(採親自送達方式者,國小組須於期限內經建興國中輔導室簽收為憑,國中組須於期限內經永福國小輔導室簽收為憑)。
(三)複審及成果發表:
1、資料繳交:由各參賽團隊隊長(第一作者)或 1 位指導老師/承辦人上傳至競賽報名網站(https://istudy.tn.edu.tw)。口頭發表簡報電子檔上傳期限自 113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1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截止,以上傳時間為準,逾繳交期限後不再接受更改,口頭發表當天不接受更換簡報檔。
2、口頭發表:國小組訂於 113 年 11 月 9 日(星期六)假建興國中舉行,國中組訂於 11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日)假永福國小舉行。
(四)頒獎典禮訂於 113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假建興國中辦理。
三、詳細競賽內容、格式規範及競賽期程等,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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