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日新國民小學 111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壹、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貳、報名:
一、請符合資格之意者於 111年 8 月 19 日(五)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二、將報名表、身分證、最高學歷、資格證書(含教師證、教學支援認證、修畢國小教育學程或大學學歷等) 於 111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寄送予本校教務處 吳庭耀主任(bboo7097@gmail.com),凡報名者寄送之相關資料恕不退件,將依資料選擇合者約面試。
三、地址: 702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 473 號。
四、電話:06-2912931#510吳庭耀主任。
參、甄選:
一、甄選類科及名額:
1.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教師 1 名(每週約 14 節,須配合學校整體規劃彈性調整課務。協助本校辦理各項體育賽事與活動,協助發展體育團隊。)
2.視覺藝術教師 1名(每週約 2 節)
二、聘任期間: 111年 08 月 30 日起至 112 年 06 月 30 日。(實際上課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三、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方式,擇優面試。
四、待遇: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勞保、勞退依規定繳納。
五、錄取教師依學校實際需求調配授課節數,並配合學校辦理成果發表及相關活動。
六、未獲錄取者,亦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意者來電指教。
八、相關簡章與報名表請至日新國小網站下載(https://www.zhes.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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