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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媖綺 - 教務處 | 2023-09-27 | 點閱數: 11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及本局「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 年臺南市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標:

  1. 整合數位資源培訓教師應用數位科技進行教學,並精進教師數位教學能力。
  2. 結合學習載具、教學軟體及數位內容,更有效率的支援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促進教學多樣化。
  3. 鼓勵各校應用學校採購之教學軟體及數位內容,推動創新教學發展學校數位學習特色。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執行期程: 112 年 2 月 1 日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辦理說明:

  1. 補助對象:本市所屬學校。
  2. 補助辦理研習主題及內容:
  • ( 1 )數位素養:網路遊戲、網路交易、網路法律、親子共讀、網路識讀。
  • ( 2 )數位內容:本市統購或校內自購之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教學應用。

​六、補助經費原則如下所列:

  1. 內聘講師一節課為 1,000 元,一場次補助 3,000 元整;外聘講師一節課為 2,000 元,一場次補助 6,000 元整。
  2. 交通費由學校依講師及場次估算,核實報支。
  3. 另補助研習所需印刷費、資訊耗材及文具每場次計 4,000 元整。

七、申請方式:請於 112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填寫【附件一】上傳至雲端連結 https://reurl.cc/Doy5vE ,並更改檔名為「OO 國(中)小申請表」,逾期視同無需求。

八、辦理時間(地點):申請通過公告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校內實體辦理)。

九、辦理方式:每場研習均為三小時,依申請課程內容(範本如附件二),聘請推薦講師,開辦研習。

十、繳交成果:請於研習辦理後兩個禮拜內繳交成果,上傳兩張研習照片、研習簡報及參與簽到表,至雲端連結 https://reurl.cc/L6mK8e

十一、經費核結:請於 113 年 1 月 15 日前寄送簡式收支清單至臺南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王雅鈴老師(地址: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236-1 號)。

十二、本案經費編列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辦理。

十三、分校請由本校簽收轉至;未盡事宜或疑義之規定,由本局辦公室另案公告於數位學習入口網(https://dlearning.tn.edu.tw/home)。

十四、聯絡人: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王雅鈴教師(電話 06-2130669#495)。

十五、有需求的老師請洽教務處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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