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 1120831643 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員陞遷作業補充規定」第九點及第十一點,並自 112 年 8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各 1 份。
南資信箱
永仁Gsuite
教室預約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