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6 月 13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077325 號函辦理。
二、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 3 條第 8 款之規定,教育部訂有「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如附件 1),用以推動「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希協助經濟負擔重之「在學中已申請就學貸款之弱勢學生」及「畢業後符合撫育 12 歲以下子女或平均月收入未達 4 萬元等資格之貸款人」,原則由政府主動進行補助資格審查作業,確認貸款人之補助資格後,再由承貸銀行通知並實際依據貸款人的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直接扣抵在學貸款人最近一學期本金或非在學的貸款人一年本息,以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還款負擔。
三、若屬在學中且為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貸款人,請於 112 年 6 月 1 日 10 時起至 8 月 31 日止,逕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填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四、貸款人亦可於 112 年 7 月 10 日 10 時起到 9 月 15 日止,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進行查詢補助資格或申復作業。
五、為使在學貸款人了解自身權益,惠請各校協助宣導;相關補助內容,請詳見「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如附件 2)。查詢路徑:教育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為 https://www.edu.tw)/「疫後就學貸款補助(網址為 https://reurl.cc/9454xV)」主題專區/補助須知。
六、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電話: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 (週一至週五,上午 9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至 6 點)。
(二)承貸銀行專線電話:
1、臺灣銀行:02-2349-3333 轉 303 。
2、台北富邦銀行:02-8751-6665 轉 5 。
3、高雄銀行:0800-813-668(免付費服務電話)、 07-557-5595 。
4、臺灣土地銀行:07-5515231 轉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