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21
:::
劉珮琳 - 人事室 | 2023-04-13 | 點閱數: 98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1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 1120456161 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釋示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6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0033254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公文影本 1 份。

:::

看過來專區

網站翻譯

校內系統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https://airtw.moenv.gov.tw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2.tn.edu.tw%2F%7Eyrh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