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120437276 號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 108-112 年)」,業將四癌(子宮頸癌、乳癌、口腔癌及大腸癌)篩檢列為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檢查項目,請查照並鼓勵公務同仁多加利用。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3 月 29 日公保字第 112000300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