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9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20195917 號 主旨:行政院函以,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含聘僱人員),除加班補休以外之其他項補休補充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2 月 6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2430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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