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20094038 號
主旨:為「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修正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旨揭要點更為嚴謹,符合現行需求,本局刻正辦理旨揭要點修正事宜,如貴校有相關修正意見,請於 11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進行填報;無意見者免填報,逾期未填報者視同無相關修正意見。
二、檢附「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 份。
備註:如有修正意見,請於 1 月 16 日前告知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