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1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11131960 號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相關事宜一案,詳如附銓敘部函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1 年 8 月 29 日部銓四字第 1115484953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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