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7 月 4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110858769 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辦理 111 年度「臺南市政府健檢專案」,請查照並轉知同仁。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111 年 6 月 28 日新營醫護字第 111990186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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