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貴校在校學生參與 111 年度「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高中生法律營」,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第 34 屆第 17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將於 111 年 7 月 7 日、 8 日(星期四、五),假南臺科技大學舉辦 111 年度「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高中生法律營」,對象為臺南市教育局所屬 4 所完全中學及與本會合作學校之高中學生。
三、本會提供貴校學生報名員額計 10 名,每人報名費為新臺幣 350 元(含餐費、保險等),懇請 貴校依附件所示之報名表暨同意書、時程表,協助貴校學生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