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申請 109 學年度高中精進計畫,邀請本市高中教師擔任 109 學年度課程督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辦理。
二、為整合臺南市高級中等學校階段教育資源,擬申請旨揭計畫,期盼邀請更多教育夥伴協力同行。
三、課程督學為全時商借,補助原校聘請代理教師之經費,工作地點為臺南市永華市政中心。
四、具備資格:
(一)臺南區公立高中現職教師,並擁有高中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高級中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 109 年 7 月 31 日止屆滿 3 年以上。
(四)熟悉課程及新課綱之基本理念與相關知能。
(五)具備課程及新課綱之該學習領域所需之專門素養。
(六)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上網、軟體運用等能力。
(七)對研發各學習領域課程與教材教法深具興趣。
(八)對推動國民教育各項工作抱持熱情者。
五、預計錄取高中課程督學 1-2 名。有意願者請於 10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寫附件表格並核章,寄至 tainanhs2@gmail.com 。詳情可致電(06)298-62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