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101508643 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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