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71541A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中會考成績延後公告,各入學管道重要日程均以順延1週為原則,爰該署配合調整旨揭適性輔導安置相關工作時程,請貴校配合辦理並轉知協助相關學生、家長辦理後續入學報到,轉銜服務事宜。
三、檢附「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工作行事曆(第2次修正)」及「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第2次修正)」各1份。
南資信箱
永仁Gsuite
教室預約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