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00579718 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使「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便於理解並簡化內容,經修正並輔以圖像化方式呈
現,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5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1421 號函辦理。
二、檢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 Q&A 、天然災害停止
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 Q&A (圖卡版)及修正說明各 1 份,相
關資料業同步置於該總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