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 3 月 17 日第 174748 號公告辦理。
二、為使本局暨所屬二級機關、學校同仁瞭解公務機密保護應行注意事項,確保機關人員及重要物資、器材、設施等之整體安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針對潛在的危害或破壞,積極採取各種防範、防制措施,爰蒐集彙整新聞案例暨相關法規,製作旨揭宣導資料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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