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110 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案,請貴校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2 月 26 日臺教高(一)字第 1100025747 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建立正確消費金融與理財理債觀念,預定於 110 年間辦理旨揭宣導活動,請貴校踴躍洽該會報名,以提升學生消費金融知識水準,並養成負責任之態度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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