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二、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 300 名,每名新台幣 1,500 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 125 名,每名新台幣 2,000 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 100 名,每名新台幣 3,000 元(五年制專科學校前 3 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
三、本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得視雲林縣政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