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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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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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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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100115596 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訂定「一百零九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67026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一百零九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及逐點說明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