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91472450 號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 由之其他工作疑義,詳如附銓敘部令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11 月 30 日部法一字第 10953034302 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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