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91200413 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附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第 三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各一份。 二、請本府法制處協助登錄本府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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