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18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40883528 號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並自 114 年 6 月 13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63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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