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南資信箱
永仁Gsuite
教室預約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