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9 月 3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91069027 號 主旨:「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考 試院於 109 年 8 月 24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8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40027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修正條文、 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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