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署 114 年 2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0050 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揭活動尚有員額,為擴大學生參與教育事務之目的,請各校協助宣導並鼓勵所屬學生報名參加。
三、為便捷報名程序,可將所有報名資料彙整為同一個 PDF 電子檔後,以電子郵件寄至報名信箱( yl321@ylvs.tw )。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 7 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代表與署長有約活動報名」,並致電承辦聯絡人員林農工王小姐( 04-8360105#321 ),確認完成報名。
四、全程參與本活動之學生,由本署頒發學生參與證明 1 幀;另詳細地點,將於錄取後以正式公文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