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91042696 號 主旨:有關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 兼任之行政職務,是否適用服務法及準用中立法規定疑 義,詳如附銓敘部令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9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640892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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