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21
:::
朱珮嘉 - 教務處 | 2024-08-29 | 點閱數: 34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兒童文教基金會 113 年 8 月 15 日單親兒 113 字第 021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 24 歲以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每組 200 名)。

  (一)國中組(A):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六仟元整。

  (二)高中職組(B):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捌仟元整,。

三、申請資格:

  (一)112 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國一新生不具申請資格)。

  (二)限一戶一名。

四、申請期間:113 年 9 月 16 日至 113 年 10 月 14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書請親洽或電詢基金會或自行至網路下載。( http://www.spef.org.tw

  (二)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請 按應備文件順序排列 裝訂後以掛號寄出。

  (三)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o 組 獎學金申請申請組別代碼: A (國中組); B (高中職組)

  (四)收件地址: 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

:::

看過來專區

網站翻譯

校內系統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https://airtw.moenv.gov.tw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2.tn.edu.tw%2F%7Eyrh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12222